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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

2025-01-15

1月14日,上海市区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其中提出,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

 

关于印发《 〈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落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区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5年1月13日

 

《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上海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现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重要任务,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 实施以人为核心提升城镇化质量行动

 

  • 优化户籍和居住证政策
  1. 持续做好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 完善居住证积分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积分指标,对居住证持证人在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区域工作并居住的,给予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1. 赋予重点区域管理机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推荐额度向重点区域倾斜。(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支持重点区域制定紧缺急需技能人才职业目录;研究优化在沪稳定居住的城市运行保障服务人员的落户政策。(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 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1.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完善家门口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制度,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1.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稳步将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 指导人口集中导入区动态调整优化事业编制资源布局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需要。(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1. 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融入城市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支持各类企业对农业转移人口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优化落实定向培训补贴政策,对我市用人单位委托培训实施机构对农民工开展定向培训的,按照培训后学员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情况给予定向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实施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职业培训、完善评价制度、优化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

 

  1. 持续深入开展“乐业上海优+”“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已建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站点作用,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满意度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1. 健全与学龄人口变化相匹配的教育资源保障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各级各类教育的基本权利。(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1. 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办好每一所家门口学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

 

  • 实施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行动

 

  • 建设品质宜居城市

 

  1. 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到2026年底,全面启动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1. 持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项目的建设和交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 打造全龄友好城市,推动完整社区建设,以“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为重点,实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落实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市域全覆盖,持续推动儿童友好先行实践区和特色实践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妇儿工委办、市民政局)

 

28. 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

 

  1. 以市域铁路建设为重点拓宽轨道交通覆盖面,到2028年底,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突破10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 建设韧性安全城市

 

  1.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 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开展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试点,以廊体标准化为方向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深入实施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五年完成供水管道改造700公里、排水管道改造800公里,全面完成2900公里既有市政道路和街坊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

 

  1. 统筹规划全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完善平急转换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1.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8年底,全市建成区面积64%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

 

  1. 强化源头防范,聚焦危化品、燃气、电动自行车、农村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建立房屋体检等制度;到2028年底,试点社区体检数量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

 

  • 建设绿色生态城市

 

  1. 加快打造公园城市,推动绿色空间开放、共享、融合。(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

 

  1.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

 

  1. 推动全市碳普惠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30%以下,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1. 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机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1. 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全市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应急车型除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1. 深入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责任单位:崇明区人民政府)(十)建设数字智慧城市

 

  1. 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在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空间、物联网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教育、医疗、文旅、交通等领域迭代推出一批数字场景,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1.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智慧城市“人民共建”,夯实城市治理数字底座,建设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打造“智慧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探索形成引领全国的超大城市数字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 前瞻布局数字新基建,加快构建国家级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初步建成全球双万兆城市。(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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